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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裡,妳告訴我,沒來由的,一首情歌觸動了妳的淚腺。妳以為妳已經好了,看愛情電影不再那麼感傷,聽情歌不再那麼想哭,路上的情侶不再那麼刺眼,過去的回憶不再那麼傷人,妳說,妳可以抬頭看天空了,因為不再覺得整個世界都在嘲笑妳,看笑話。


妳開始過新的生活,在他離開妳的一年之後。


終於,妳接受他不會再回來的事實,妳說妳讀了好多書,喜歡上瑜珈的伸展,戀上拉小提琴的優雅。妳開心的告訴我:『我想,我好了。』那個勇敢開朗的妳,又回來了。


然而,那句歌詞「如果是我先放棄愛情,我的痛是不是就會不藥而癒」把妳好不容易稍微結痂的傷口,又剝了開來。


妳苦笑,原來在傷口灑鹽,是這樣的痛法。


公司裡,隔壁右邊的男同事偷偷說:『太有能力的女人,在愛情中是吃虧的。』妳看著左邊溫柔婉約的女同事,那一顰一笑,糊塗的吐舌傻笑,妳想到長輩耳提面命的「女人還是笨點好」,了解到「需要被保護的女人」才是愛情中的當紅炸子雞,妳討厭起自己的堅強。妳的勇敢,他不懂得欣賞


妳問我:『如果我的能力差一點,如果我笨一點,如果我不夠獨立,他當初是不是就不會離開我了?』


我不知道,我老實的回答妳。


但是,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你們手牽手興高采烈地報名愛情兩人三腳的遊戲,妳相信,只要兩人同心協力,沒有甚麼事情可以難倒妳。結果,遊戲才玩到一半,他停住不走了,因為他覺得綁手綁腳的沒有自由,因為他覺得妳試圖在操控他的方向,anyway,他就是兩手一攤,老子不玩了。


妳能拿他怎麼辦?拽著他走嗎?


回頭再看其他參賽者,即使笨手笨腳的,即使模樣滑稽又可笑,即使兩人不停摔在一塊兒,可是,再怎麼樣他們還是努力走下去,跌倒了再爬起來拍拍屁股,笑一笑,繼續走。


相愛的兩個人,理應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最親密的愛人,最信賴的夥伴,就像是一個兩人的團隊。如果其中一方棄權了,就像是合夥人跑路了。


我知道妳的心很痛,妳很不解,不懂自己做錯了甚麼。妳問,那他當初給妳的那些承諾呢?他曾經說得字字鏗鏘有力,妳是相信的,不是因為好聽,是因為說的人是他,是他,才讓妳打心底深信不疑的。


就當是收到了芭樂票吧。因為,愛情不在了,就無法兌現了,我說。


我明白,如果安慰妳:『妳很好,妳沒有錯,只是他不愛妳。』這樣的鬼話,妳聽不進去,因為妳會強辯:『如果我夠好,那他為什麼不要我?』可是親愛的,不是每個人都愛GUCCI包,不是每個人都獨鍾LV,不是嗎?


But being single sucks. 妳咬牙切齒的說。


我忍不住問,那麼,在愛情境內+兩人世界裡being single就會比較好嗎?那不是飛機的距離,不是一個大西洋的距離,不是地圖上的距離,不是高鐵的距離,不是街道巷弄的距離,不是一把鑰匙的距離,不是一個房間的距離,更不是一張床的距離,那是心的距離

It really sucks.


張小嫻說:『關於失戀,寫了那麼多,不就十個字嗎?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而關於戀愛,則是:『問世間,情是何物?』


是呀,愛上了就是卡慘死,失戀了就是到此一遊。


從頭到尾,我都讀著妳們的愛情故事。他熱烈的追求妳,把妳捧成手心裡的心肝寶貝,接著,妳們相戀,再來,他以沒有未來為理由結束這段快兩年的感情。他否定這段感情,妳否定了自己。


妳說妳可以為他放棄一切,可以不要這份高薪的工作,可以跟著他浪跡天崖海角。


我問妳,為何要這麼委屈求全?為何甚麼都不要了?


妳回我,那才是真愛。


好吧,如果真愛就是代表捨棄所有,那麼妳對他而言,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真愛,因為,他並沒有拋棄所擁有的一切來換取和妳相守的日子,他甚至連妳的未來都不想一肩扛起。


甚麼都不要,不代表真愛。


妳為了男人甚麼都不要。事實卻是,男人不會要一個甚麼都沒有的女人。


其實妳真的要感謝他不要妳了。


這麼說好了,假設你們兩人划著愛情的獨木舟出海,為了證明妳愛他,妳丟掉救生衣,心想反正世界末日來了也要跟著他;妳丟掉對外溝通聯絡用的手機,心想反正擁有他就擁有全宇宙;妳丟掉食物和水,心想反正愛情和麵包只能擇其一;妳丟掉所有的ID,心想反正妳只想當他心裡想要的那個妳;最後,妳連船槳都丟掉了,因為妳相信再怎麼樣他都會負責把妳揹在背上,拚老命游啊游的把妳安全的送到岸上。。


事與願違,世界末日還沒來臨之前,他就先行跳船了。


妳一個人坐在獨木舟裡,無助的落淚,為了他,妳丟掉所有的東西,一無所有了,也因為向來習慣他的保護和照顧,妳早就忘記怎麼游泳了。妳就像是在汪洋裡的一艘獨木舟,荒涼的漂泊著。


還好,妳的獨木舟離岸邊不太遠,揮揮手,還可以即使回頭求救。所以,還好他兩年後就跳船逃跑,而不是等你們都划到大海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了才跳。


親愛的,下次再划著愛的小船出海時,不要再丟掉所有的東西來證明愛情的偉大。真正愛妳的男人,不論是玩兩人三腳,或是划獨木舟都不會先喊停,再辛苦,他都會和妳一起解決困難,並肩走下去。


那才是愛。




Keith Urban - Tonight I Wanna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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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ra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