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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約翰先生在我們離開柏斯的前兩個多月,決定要買車了。


其實他想買車的念頭已經有段時間了,一來是自從他搬出Billabong到郊區Belmont後,每次到市區來見我都得趕最後一班夜車回去,不然就得花22澳幣坐計程車回去,那是近10倍的公車票價。


二來是,他一直很想開車載我去旅行。


起初我不是很贊成他買車,雖然不喜歡干涉他的決定,可是在澳洲買二手車容易,再賣掉就不是件簡單的事,看過許多人就是因為離開前車賣不掉而賤價轉讓,或是賠錢賣給車行,所以我不認為真的有必要買部二手車,尤其是兩個月後我們就要飛往雪梨了。


『SARAH,買車後我就可以開車載妳上下班,我們也可以多點時間在一起。』他試著說服我。


『我們一起坐公車或是走路也很好啊。』我回他。


『可是有車後,我們就可以去旅行,也不會一直待在市區沒地方去啊。』


『可是如果賣不掉怎麼辦?買一部二手車至少要1000澳幣以上。』


『我錢還夠,妳不用煩惱錢的問題。』


『不行,那我也要出一半。』我用堅持的口吻說:『如果我們都有使用到車,我理應出一半才是。』


他噗哧大笑:『別傻了,SARAH,車是我要買的,當然我自己付,哪有理由妳也要付一半。』


『可是你要載我上下班,出去旅行時我也有份,為何我不用付一半?』我不服氣的繼續抗爭。


『那妳會開車嗎?』


『我…我在台灣有駕照。』我心虛的回答著。


『但是這裡是行駛左邊,妳可以應付嗎?』歐約翰先生竊笑了一下,被他抓到我的弱點了:『還有,SARAH,妳多久沒開車了?』


『我…幾年前有開過一陣子。』我支吾其詞,不敢直視他的雙眼。


『SARAH,看著我,』他凝視著我,語重心長的說:『妳知道,我還是想活著回愛爾蘭,我的家人都在等我回去。』


『我也想活著回台灣啊。』


『所以,車是我在開,我自己付錢,妳就乖乖在車上睡覺就好了,OK?』


就這樣,有了要「活著回去」的共識後,我答應讓歐約翰先生付買車的錢,也很巧的,一個KIWI友人正好要回紐西蘭,就很義氣的以友情價出售,讓我們買到一台車況良好的二手車。


拿到車後,歐約翰先生迫不及待的開始計畫出去旅行的事宜,但是,他的計畫只是選定地點,That’s all。


我們選了我不用上班連休3天的那個星期出發。


『JOHN,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查一下怎麼去啊?』出發的前一天,我突然想到我們連怎麼去都不知道。


『路上應該都會有路標,照著指示開就可以了。』


『可是應該要先查一下,是開哪條高速公路之類的吧?』


『好啊。』他說。


結果當天我下班回來,才知道歐約翰先生根本沒有上網找相關資訊,連接下來3天2夜我們會去哪些地方,住在哪裡,他都一問三不知。還好我早料到會是這種局面,所以上班時就大致詢問了一下同事如何去,去哪裡。


所以,隔天我們兩個「王哥柳哥」就這樣懵懵懂懂的出發了。


第一站:Margaret River

Margaret River是很多背包客都會去的地方,所以這就成為我們的第一站,有個目標出發,總是好的。


說來好笑,我們當時以為Margaret River是一個很大的地標,至少那條河應該很明顯吧,結果我們第一次開過頭而不自知,後來覺得不對勁才又往回開,尋尋覓覓終於找到傳說中那「美麗的可愛的Margaret River」。


這就是那條...河






是不是看了有點傻眼?也許是期待太大,所以和想像中有落差,不過我也拍了些看起來比較美的角度





結束了美麗的Margaret River,我們在沿途停靠了幾站沙灘,也見識到了我聽聞已久的「群蠅亂舞」,那蒼蠅之多真的會嚇死人,在你行進間,在你談笑間,蒼蠅無時無刻不在你身邊飛舞盤旋,吃到蒼蠅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了。

你瞧瞧,只不過幾秒時間,蒼蠅已經逐漸攻佔歐約翰先生的臉和他的身體了。






除了蒼蠅多之外,海鷗也很多,而且國外的海鷗特別兇猛,我就曾經看過海鷗俯衝搶奪一個老外手中薯條的驚險場面。













後記:其實我只是想藉著這篇遊記,讓大家看一下澳洲蒼蠅的猖狂,也希望大家不要被這篇很不遊記的遊記給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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