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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應景的在臉書上放了一張「可愛版」的巫婆的手指,是想到畢竟有些人會害怕這一類的恐怖照片,不像我是從小被嚇大心臟比較厚的,所以特別用了可愛的愛心盤子,可愛的粉紅色餐刀,就是希望降低照片的可怕程度,因為對照起歐約翰先生的「成人版」萬聖節照片,我的真的是小兒科。


再次警告,以下內容為限制級畫面,請斟酌進入,未滿18歲者也請由家長陪同一起觀賞,謝謝合作。


話說在好幾個禮拜前,我就告訴歐約翰先生這次的萬聖節我一定要做很恐怖很恐怖的巫婆的手指,而且是要綠色的那一種,我還列出一系列萬聖節相關的甜點清單, 本來打算一個禮拜至少嘗試一種,可以讓我的莎拉廚房正式熱熱鬧鬧的開工上市,可惜事與願違,卡在之前的搬家事宜和歐約翰先生假日加班,所以拖到上個禮拜我們才讓「巫婆的手指」打頭陣,率先開出萬聖節點心製作的第一砲。


結果,出師不利全軍覆沒。


其實我們的假日廚房只有真正做過一次餅乾的經驗,這次的巫婆的手指,基本上也是屬於餅乾的一種,沒多想,找到網路上一篇教學的食譜就依樣畫葫蘆的做了起來,還記得當時我和歐約翰先生玩得很起勁,做了兩種不同顏色的麵糰,我的是額外加了一咪咪藍色食用色素的麵糰,本來以為沒有綠色手指,藍色手指也無妨,沒想到黃色的麵糰加了點藍,就剛好是綠色的。


歐約翰先生還突發奇想的做了整個手掌,還有巫婆的耳朵,還有一個不知名的幽魂。


(手掌上那個綠色一顆一顆的,歐約翰先生說是巫婆的「疣」)


沒想到放到烤箱裡沒多久,事情就開始出現變化了…。


等待的期間,歐約翰先生往烤箱看了一眼,「OH NO」的慘叫一聲,本來還要我別看了,因為看了只會傷心,原來,當初的纖纖玉手,全部都像是泡過水的麵龜一般膨脹發胖,隔著烤箱,真的是欲哭無淚。然後我們還意外的發現這個烤箱使用上有些難度,上下火不容易控制,底層很快的就燒焦了,可是上層卻還沒有完全烤熟,真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啊。



歐約翰先生把烤盤拿出來,沮喪的搖搖頭,我站在一旁也說不出話來,之前開心期待的心情,在一瞬間蕩然無存,因為巫婆原本如枯枝般乾材的手指,在烤箱的高溫洗禮後,竟然都像是蠶寶寶的胖胖手,還烤焦了變成黑手指,,歐約翰先生打趣的說:『看來這個巫婆,一點都不瘦啊。』





他說,他的手掌現在是科學怪人的手掌了。不過餅乾的樣子雖然醜,吃起來的口感卻還挺不賴的,我們後來把它當成飯後點心吃下肚了。


好在我們的假日廚房也不是第一次失敗了,拾起碎了一地的傷心,我們決定再接再厲這個禮拜繼續挑戰。我這次上網想找比較精準的食譜,也順便做了不少比較,發現之前的失敗作,奶油、白糖和麵粉的比例幾乎是1:1:1,雖然我們也依照食譜上說的把麵糰放到冰箱冰個半小時,可是一旦進了烤箱裡還是潰不成軍,猜測是奶油和糖的比例太高(如果有善心人士可以告訴我是哪裡出問題了,我會感激不盡的)。


然後這次找的食譜,奶油和糖的比重明顯減少,但是因為我找了太多食譜,抄下來後一時忘了把網頁存下來,所以無法提供參照食譜網站,不過內容大約如下:

*材料
150克的中筋麵粉(all-purpose flour)
50克的白糖
55克的室溫無鹽奶油(軟的)
25克左右的室溫全蛋液
一點點的泡打粉
一點點的鹽巴
一點點的香草萃取液
數顆完整的杏仁
草莓果醬


* 做法
1. 麵粉、泡打粉和鹽巴過篩備用。

2. 把放軟的奶油切丁放入乾淨的碗裡,加入白糖,用攪拌器或是用手捏碎拌勻。

3. 加入蛋液和一些香草萃取液拌勻,成為「濕材料」。

4. 把過篩後的麵粉分次加入「濕材料」裡,用抹刀從碗底往上翻的方式適度拌勻即可。

5. 把麵糰從碗裡取出,稍稍整形後用保鮮膜包覆放到冰箱半個小時。

6. 半小時後從冰箱拿出麵糰,烤箱預熱180℃。



7. 在烤盤上鋪上烤紙,把麵團分成一小塊一小塊的,依照手指的大小捏成條狀,關節處可以用刀子或是西餐刀刻劃,指尖的部份用杏仁去壓。把手指放在烤盤上時,記得要有間隔讓餅乾膨脹時有些空間,杏仁可以進烤箱一起烤(有朋友建議整形後可以再放到冰箱冰一下再進烤箱)。














(歐約翰先生堅持要放巫婆的疣)





8. 烤15~20分鐘,依個人烤箱狀況而定。

9. 取出後放涼,餅乾會再慢慢變硬,此時可以把草莓果醬煮熱,如果要逼真一點可以加一點點的紅色食用色素,把果醬煮到變成液態即可開始裝飾你的血腥巫婆手指囉。





這次的成果大致上還算可以,只是餅乾還是會膨脹(有朋友建議整形後可以再放到冰箱冰一下再進烤箱),但是起碼可以看得出來關節處的細節,然後歐約翰先生說他的手掌烤出來還是胖胖的,他有些小失望,因為看起來還是很像科學怪人的甜不辣手接下來,就是一連串歐約翰先生的萬聖節特效演出,再次嚴重警告,以下內容會有不舒服的血腥、殘忍畫面,請慎入


標題是…誰來晚餐?



一年一度的萬聖節,蟄伏多時的猛鬼一夕之間傾巢而出,在月黑風高伸手不見五指的深夜裡尋找落單的受害者,西方的邪惡綠色巫婆,自從被綠野仙蹤的桃樂絲潑水消滅後,她的怨念一直在人間無法散去,趁著萬聖節的夜晚,她在一間小屋裡用她慣用的伎倆吸引落網的貪吃人類,她在砍下的手掌上施了魔法,誰要咬上一口,就會獸性大發失去理智。







然後一個單純卻愛吃的小男孩,趁著父母熟睡的夜裡偷偷溜出家門,獨自在空無一人的街上游晃著,突然看見不遠處有一間還亮著燈火的小屋子,他好奇的,躡手躡腳的走進窗子一望,只見屋裡有一張桌子和一張椅子,桌子上擺著一副新鮮的大手掌還一把刀子。







他推開門走了進去,東張西望後坐了下來,貪吃的他唯一的念頭就是:『這可以吃嗎?』於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咬一口再說。


說時遲那時快,當他感到身體不對勁時,已經為時已晚了。











故事結束,結論是「做人不能太貪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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