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和歐約翰先生已經去登記結婚了。


有朋友說,真好,趕在台灣百年登記結婚,一定會百年好合的。其實我對於這方面的說法或傳統並不是太迷信,因為,我始終相信婚姻或是感情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和努力的,好日子和好時辰不過是錦上添花,婚後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日子才是兩個人回歸正常生活所要面對的,只是老爸比我還心急,他在歐約翰先生來到台灣前就翻閱農民曆,並且「指定」特定的一天要我們去登記結婚。


話說從9月多我們討論決定要結婚後,第一件事要準備的就是「單身證明」,偏偏愛爾蘭籍的歐約翰先生在英國工作,所以申請手續又更複雜了點,除了發出證明文件就要3個禮拜左右的時間,還麻煩他的爸媽幫我們把文件從愛爾蘭寄去給駐愛爾蘭的台北辦事處蓋章,再把文件寄回英國給他,然後他再寄來台灣給我翻譯成中文拿去公證人事務所證明。


9月底就開始著手申請,結果因為網路上的地址錯誤被退件、重新寄發等收到文件後寄去愛爾蘭、再寄回英國,最後寄來台灣給我,郵件往來的繁複整整耗時快3個月的時間,中途還一度以為寄丟了,我是直到歐約翰先生來到台灣的前兩天才收到單身證明的文件。


收到文件的那一刻,真的是心中大石落下了。因為如果沒有單身證明,就沒辦法在台灣登記結婚,沒辦法登記結婚,最後就無法申請後續的簽證事宜,最糟的情況,就是歐約翰先生必須日後抽空再飛來台灣一趟。


所以拿到翻譯成中文的單身證明後,我們就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歐約翰先生竟然比我還緊張,哈哈,因為他說他「沒有經驗」,我的經驗可能就只是已經事先在網路上做過功課而已罷了。


我老爸特地去刻了一個印章給歐約翰先生,他還貼心的選擇清晰的字體,而非難辨的古字,說歐約翰先生以後可以看著印章練寫字。然後我們把印章一起帶去,在填寫「結婚書約」時,我問小姐歐約翰先生的名字欄我可不可以代寫?或是用蓋印章的就可以?


小姐笑著說:『不行,因為他以後還是得練中文字,他以後還是得自己寫自己的中文名字啊。』


小姐還拿了一張紙要歐約翰先生在旁先練習幾次,再簽名,哈哈,結果歐約翰先生只能硬著頭皮像小學生一樣用僵硬的筆跡,在我和小姐的注目下「一個字一個字慢慢的刻出來」。


我們那天很幸運的在現場就拿到英文版的結婚證書,因為小姐說接下來的一個禮拜要忙選舉的事情,所以我們不需要等2~3天的時間,一下子就拿到英文版的結婚證書,免去再跑一趟的麻煩。


我也拿到背面加上配偶名字的身分證,盯著上頭的那三個字,眼眶一陣熱,心裡真的是百感交集,有一種苦盡甘來的感觸,我知道還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處理,一切都還沒有告一個段落,但是從我們改變計畫決定要提前結婚了,到擔心單身證明會遲到,更擔憂會有像去年的歐洲大雪導致歐約翰先生無法如期來台,我們到時可能要舉辦一場空前絕後的「視訊結婚典禮」…終於,我們順利合法的登記正式成為夫妻了。


走出事務所,歐約翰先生突然側頭看著我,我問,怎麼了?他遞給我一如往昔溫柔的微笑說:『真的,妳現在真的是我的老婆了。』然後他把下巴貼在我的額頭,緊緊的抱住我,好久好久。


看著遠方灰色的天空,我們很幸運,接連幾天的陰雨綿綿,在我們一早出門就停止了下雨,手中以防萬一的雨傘沒有打開過。


就像我們這一路走來,雖然發生了許多大大小小的波折,一度以為走不下去了,歐約翰先生卻總是拉著我的手堅持走下去,即使天空不是總是晴天,卻總會有彩虹在天空的另一頭等著我們,黑夜之後就是黎明,黑到底就會出現曙光。


打從一開始寫這個部落格,把他的名字從英翻中直接取名為「歐約翰」,記錄了許多我們之間的故事,過去的,或是現在進行式,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名字此時此刻就這樣永久寫在我的人生裡,甚至出現在配偶欄上,就像他當初跟我說的,What’s the story我們的故事永遠不會結束,會一直寫下去。


題外話,昨晚和歐約翰先生回家和老爸老媽吃飯,剛好看到電視猜題節目裡有一個隊伍叫「歐嗨呦」,我馬上轉頭跟歐約翰先生說:『啊,如果以後我們有女兒或是兒子,其中一個就取名為「歐嗨呦」,另一個就叫「歐賣尬」好了。』老爸和老媽當場大笑,歐約翰先生卻很認真又有點擔心的問我:『嗯…妳確定嗎?』


哈哈,歐約翰先生真的是太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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