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一陣子,就是在忙著搬家這檔事。
八月中我們住的大樓被拍賣了出去,雖然當時還未耳聞新買主接下來的計畫,但是我和歐約翰先生都猜測應該是會大刀闊斧地翻修這棟已經有快40年歷史的斑駁大樓,之後收取更高額的租金,大賺一筆。畢竟這一區的房價不便宜,我們能用如此低廉的價格住在這悠閒的海邊市郊,實在是拜這棟老舊大樓之賜,它的老舊,曾經讓我在第一次看房時就徹底打了退堂鼓。
所以我總是笑稱,我們是住在富人區裡的貧民窟。
而在更早先六月初收到仲介發給每個住戶的通知信時,歐約翰先生就動了想搬家的念頭了。
然而當時我是不想搬家的,住得好好的,又可以省很多錢,我們就兩個人,兩張嘴的,為何要搬?歐約翰先生卻認為,多數時間我都自己在家裡,他想讓我住在空間更大更舒適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小小的套房裡,朋友也好奇地問我,難道沒想過要找個更好的環境嗎?
或許我真的有油麻菜籽的潛力吧,飄到哪,就長到哪,完全是以落地生根的模式迅速適應起新環境,是扎根的,雖然當初是在不得不搬進來的窘況下,但是它卻很快地成為了我的家,一個可以遮風擋雨有床睡的家,一個屬於我和歐約翰先生的家。而家,不就是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的狗窩嗎?
所以即使我和歐約翰先生的意見不同,我也內心糾葛了好一陣子,但是我不想自私地只成就我一個人的開心,而失去了兩個人的快樂,於是我們討論了數次,我願意搬,條件是要依照我定下的預算,在預算內找到一個有陽光可以撒落進屋的新家。
終於,我們在十月一號跟仲介提出了一個月後搬離,然後那天晚上,歐約翰先生果不其然就緊張到肚子不舒服,晚上睡不好。
有經驗的都知道,在國外租屋著實不容易,要看過去的租屋記錄還要有推薦人,我們去年剛到澳洲時就因為沒記錄沒推薦人而申請失敗過幾次,真的是垂心肝啊。一年後的現在,總算有點像樣的租屋記錄可以秀出來了,生了點信心,卻還是沒把握。
我們的合約是要在搬家前四個禮拜通知,本來要找到喜歡的住處就不簡單了,還要找到日期剛好可以銜接上的新家就真的要靠祖先保佑了。想起那一年我們在英國倫敦,被房東太太告知因為她的新規畫所以房客都必須在一個月後搬出,結果接下來的三個禮拜內我們很慘烈地只看了一間房,也慶幸因為那間房的格局不好、空間太小,所以三個禮拜後竟然還在,趕緊簽約定下來,不然就要露宿街頭了(有興趣的請看:新居生活正式啟動)。
前兩個禮拜我們幸運的看了不少房,但是無奈都沒找到完全符合我們要求的,歐約翰先生希望找到有陽台和停車位的,我則是想找到可以曬到陽光的,可是總是遇到那種手癢想打麻將卻三缺一的局面,不是有陽台,沒陽光,就是空間大,但是沒陽台沒停車位,再不然就是有陽台有陽光有停車位,可是位置是在一樓大馬路邊,陽台外就是路人來來去去的,絲毫沒有隱私感。所以一直有種念頭,下一個地方會更好吧,會吧。
但是隨著一一畫掉筆記本裡的住址,我們的心也越來越沉了。
這次找房,卡在歐約翰先生星期六都要加班,所以除了幾次他下班後剛好可以趕上仲介開放看房時間,其餘就是我自己單槍匹馬去征戰。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自己去看了一處兩三棟大樓連在一起的公寓,共有80多戶,剛好有三間空了出來,網路簡介說有陽台、有陽光、還有停車位,我心想,真有這麼完美?帶著一顆期待又忐忑的心到了那裡,仲介小姐要我自己上樓去看,於是走進在白天都略顯陰森森的樓梯間,東張西望的找門號時,我的媽呀,不看則已,一看驚人,房間門板上的門號竟然是用鉛筆或原子筆隨意寫上去的,而且每一間寫得字跡還不一樣,有些歪七扭八的,有些還掉色,有些則是根本沒寫,比我們住的貧民窟還要貧民窟嘛。然後大樓裡密密麻麻的住戶和參雜其間通往其他大樓的小通道,瞬間我恍如身陷在香港鬼電影恐怖大樓裡那樣的氛圍,讓我迷失了來時路,有種回不了頭的錯覺。
最後還是仲介小姐上樓找到了我。雖然我認份的看了其中的兩間,非但沒有陽光,在我逃命似的離開了後似乎還可以聞到大樓裡瀰漫的潮濕和舊抹布的難聞氣味。
還好那天是陽光普照的好天氣,我刻意攤開雙手站在陽光下曬了好一會兒,只想擺脫那令人不舒服的感覺,和說不出的詭異磁場。
隨後我傳訊息告訴歐約翰先生:『那裡不對勁,不對勁啊。』
(這是高溫超過30度以上的標準裝備)
幾次這種令人失望的經驗後,我差點要放寬標準提高當初的預算,儘管我覺得花大錢租屋是一件很浪費的事,可是兩人落得要露宿街頭也沒有比較好啊。好在2015年水星第三次逆行結束後,事情也慢慢好轉了。
歐約翰先生喜歡上了一間看起來挺舒服的公寓,雖然沒有陽台,好像也沒有附屬停車位,但是他老兄覺得無所謂,而我覺得光線明亮也通風,可以考慮,我唯一有意見的是它位在頂樓,不知道是四樓還是五樓,又沒電梯,我只記得我們一行看房的人跟隨著仲介上樓時,我心裡直嘀咕:『是到了沒啊?到底是幾樓啊?』
當晚歐約翰先生就說要提出租屋申請了,我遲疑的說,在頂樓,到時候搬傢俱肯定有苦頭吃,加上在頂樓夏天肯定熱爆了,但是他認為以這樣的環境和那樣的價錢,非常划算。我也只好嫁雞隨雞,就隨他去了。
丟出申請後的隔天,仲介打來說因為同時申請的人數不少,他需要時間慢慢審核,看來和歐約翰先生一樣英雄所見略同覺得要搶要快的人還挺多的。又等了一天,還是沒後續消息,所以我們推測應該就是鐵槌敲烏龜了。
於是星期六我又繼續自己一個人去看房,一上午看了三間,其中一間有陽台、有陽光還有室內停車庫,環境不錯,對街就是超市,一旁的十字路四個方角都有公車站牌。回去跟歐約翰先生說,雖然空間不是太大,一房一廳一衛浴加停車位,重點是可以入住的時間和我們搬出的日期剛好可以配合,我覺得可以試試提出申請,他大老爺卻猶豫了,因為他不知道去哪找來的樂觀和信心,覺得在接下來所剩不多的時間裡還有機會可以找到更合我們意的房子,我一聽,差點想要給他巴下去然後再送他一記飛踢,踢他到外太空去跪算盤算了。
不過我向來不喜歡勉強他,更懶得囉嗦,就只跟他說:『你決定,頂多最後我就是跟你一起睡在路邊,沒什麼大不了的。』
他竟然還嘻皮笑臉回我:『放心,不用睡路上,我們可以睡車上。』
唉,我是真的抱著最糟就是睡上車,也好過夫妻倆為了這事情吵架傷感情。但是他畢竟是不忍心老婆會跟著他無家可歸吧,晚上吃過飯就默默上網填表格寄出申請了。
隔天下午,歐約翰先生下班回來後說接到仲介打來的電話,說屋主選擇了別的申請者,我聽了直想仰天長嘯,又是一次的鐵槌敲烏龜,也是那一刻起,我是真的開始擔心了起來,眼看再一個多禮拜就得搬出去了,下個住處卻還是沒有著落,看來我們一年的租屋記錄並沒有幫我們加分太多。
我嘆了一口氣,轉頭跟歐約翰先生說:『等下我們可以去買啤酒嗎?我想把自己灌醉。』說完我又打開手機裡的租屋軟體,繼續尋找。
才說著,歐約翰先生的手機鈴聲響了。
他一邊回應著一邊跟我眨眼睛,對我做了一個OK的手勢。原來,他先前接到的拒絕電話是上個禮拜那個不知道是在四樓還是五樓的公寓申請,接洽的是男仲介,而我這次自己去看房的是女仲介,他並不知道,所以就理所當然的把兩者搞混了。
啊哈,好一個峰迴路轉的結局,我們從地獄一時之間突然升到了天堂,幾乎就要相擁而泣了。
歐約翰先生笑嘻嘻的問我:『SARAH,那妳等會兒還要買酒灌醉自己嗎?』
『不用了,改買零食和汽水慶祝吧!!!』
後記
1. 那些照片都是我們舊家附近的海邊公園,有兒童器材區和健身器材區,也有專門的跑步步道,我真的好愛,好天氣時都會去那散步和曬太陽,每天都像在渡假一般的好心情。
2. 本來想寫搬到新家的部分,沒想到我一樣廢話太多,所以下一篇再繼續寫吧。
3. 事實證明,歐約翰先生不知道哪來的樂觀和信心都是錯的,因為那之後也真的沒有什麼符合我們要求的新租屋了,所以真的就是不聽「老婆」言,吃虧在眼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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