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的《戲裡戲外的,第三者》,關於文章裡提到那個喜歡我卻選擇離開我的男孩,一個朋友留言跟我說了這段話:『你遇到的那個男孩,不是不愛你,也不是你不好,是在人生這條路上,的確,不可否認的還有很多比愛情更美好的事情值得追求。

即使你這麼好,你這麼愛他,可是以夢想跟未來來說,如果是我,我也會繼續未完的旅程,相對而言,如果你愛他,也的確該支持他的夢想,他那未完的旅程,如果他因為你而停留了,或許這是真愛,但是,這是不是就在讓他失去他呢?因為他改變了他自己而停留。』(以徵求當事人同意,謝謝水瓶小姐)


我認同她的說法,我也無法反駁她的觀點,是啊,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去改變一個人,尤其是去改變一個我喜歡的人,那個愛上旅行的他,那個固執的他,那個不受拘束的他,不都是當初我所喜歡上的他嗎?我是希望他快樂的,所以當他告訴我,他已經決定要啟程離開去南島時,即使難過,即使覺得身體有一部分慢慢的在崩解,但是我沒有開口試圖挽留,也許是知道了他並不會為了我而改變任何計畫,我只要他答應我一個小小的請求,保持聯絡,讓我知道他是否一切無恙。


朋友的那段話,讓我想了很久。


直到另一個朋友在同一篇文章裡留言說:『Something Borrowed(中譯:結婚友沒友),裡頭女主角Rachel說「I want to be someone's first choice.」我想是要懂得放手,才可以找到下一個把我們當做第一優先的人!』


後來我去找了這部電影來看,看完後,我突然懂了。



上個星期六晚上,期待已久的泡菜鍋終於上桌了。


和歐約翰先生一起大啖泡菜鍋,一陣酒足飯飽後,我摸著圓滾滾的肚子滿足地問他:『對了,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也喜歡吃泡菜的啊?』


『嗯,我也記不得了,反正就是和妳在一起之後吧。』他想了想。


我想起來,是因為那時候在澳洲我會煮泡菜口味的韓國泡麵給他吃,我告訴他,我還在台灣的時候就一個禮拜會和朋友去台北的泡菜鍋店吃泡菜,泡菜對我而言,有思念朋友的味道,所以來到澳洲,總是不自覺會挑選泡菜口味的泡麵。後來歐約翰先生去台灣找我,我也特地帶他去我們常去的泡菜鍋店品嚐泡菜。現在回想,我們去吃小火鍋時,他會點泡菜火鍋的湯頭,我們去買泡麵時,他會說要買泡菜口味的泡麵,就連這一次的泡菜鍋之夜,他都表現的比我還開心。


『其實我真的很幸運,因為是你。』我想通了一些事,又繼續說:『我每次讀到有人分享不同國籍間相處的網誌,談論到存在彼此之間相處的最大問題,不外乎就是文化背景和東西方飲食習慣的不同,這些差異初期是新鮮、是有趣,到了後期卻會演變成是爭吵的源頭。以前我總是想,怎麼我們好像沒有他們口中的這些困擾?怎麼好像沒有因為這些問題而爭吵過?現在我才了解到,不是因為我們沒有這些差異,而是因為你,是因為你一直以來都把我當成第一優先。』


去年5月歐約翰先生跟我求婚的那一天,當他把求婚戒帶在我左手的無名指後,他就跟我保證:『SARAH,我知道妳的父母會希望妳在台灣結婚,所以我們就在台灣舉辦婚禮吧。』所以我們沒有是該選擇在台灣,或是在愛爾蘭結婚的猶豫。


而在準備結婚的過程中,天主教的他也都依照我們台灣的習俗,他說台灣習俗該有的,他都願意去做和配合,反之他們西方傳統習俗該有的,他卻從來沒有要求過,這也是我心裡對他和他家人的感激和歉意。


前年他考慮要來倫敦打拼,也是先徵求我的意願,就連之後的未來規劃,他也是先詢問我的意見,他總是說,如果這些決定和計畫不能讓我快樂,那麼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以為,那是因為他脾氣好,是因為他對我好,更是因為他愛我,然而只要是彼此相愛的情侶或夫妻,不也都是希望對方好,不也都是愛著對方的嗎?但是為何還是有這麼多相愛卻也爭吵不休,相愛卻日子過得不開心的怨偶呢?我算來也還是個新婚人妻,對於婚姻的課題還有很多需要練習和學習的,但是我想戀愛和婚姻的差別也許說到底就是個「溫度」的問題吧,熱戀時,一切都是燒滾滾的,愛情的瞬間濃度和激情的乾柴烈火,就像是一個快、狠、準的壓力鍋,凡事講求快,所以很多小細節和小缺點都看不見;而婚姻卻像是一個不溫不火的悶燒鍋,慢火細熬的,有些真正好吃的美食就是要懂得拿捏時間和控制火侯用小火慢慢的煨,急不得,也講求功夫和經驗,所以反而多了時間和機會看見許多以前看不見的小細節和小缺點。


大家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但是有多難?我想,難就難在「只有相愛是不可以的吧」


聽過一個故事,一個愛吃辣的男人和一個口味清淡的女人結婚,女人結婚後做的菜,每一道菜餚裡頭都有辣椒,都是重口味的,然後吃飯時女人前面就放一杯清水,夾一口菜就涮一次清水,她心滿意足的吃著,男人見了感動,也學著煮飯,男人做的菜卻沒有一道是有辣椒的,都是清淡的,然後吃飯時男人前面就放一盤裝辣椒的碟子,夾一口菜就沾一次辣椒,他津津有味的吃著。


這個小故事不就說明著兩個人的相處,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兩個背景的融合,是兩副脾氣的調和,是兩種習慣的衝擊,這是愛,卻也不僅僅是愛,是了解,是體貼,是珍惜,更是蘊含著大智若愚的修養在裡頭,因為「家」是一個講愛、講溫情的地方,而不是一個爭到你死我活論誰輸贏的法庭。


張小嫻在她的新書說到:『兩個彼此相愛的人,不會苦苦思量一段感情是要經營還是要順其自然,因為一切是那麼自然,茫茫天地,是有一個人,覺得愛你是自然不過,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前幾天才和歐約翰先生聊到我們之前那段觸不到的戀人般的遠距離戀愛日子,我問他,你足足有9個月的時間下班了就回到這間小小的房間裡,只等著和遠在台灣的我視訊,週末假日也沒和朋友或是同事出去聚聚,一樣是守在電腦前和我視訊聊天,我還有家人,還有朋友可以出去喝下午茶看電影,你一個人的難道不無聊嗎?他想都不想就說,一點都不無聊,又說,其實是沒想那麼多,好像生活就是這麼的自然,早上提早一個小時起床和我聊聊天,下班了回家再上線和我繼續聊,也沒去想到分隔兩地的思念有多苦,然後一下子9個月晃眼就過去了,他笑著說:『好像就是這麼自然,時間也過得挺快的。』


是有一個人,覺得愛你是在自然不過的,然後一點也不覺得苦。


我在紐西蘭遇到的那個男孩,當時的他是喜歡我的,只是他的人生有比我更重要的事,我不是他的第一順位,這件事沒有對或錯,只是我們從此在人生的道路上分道揚鑣了。在澳洲遇到歐約翰先生後,他為了我改變他日後的旅行計畫,上網買了一張機票就跟我一起飛雪梨,陪伴我在回台灣前最後一個月的時間,因為我是他的第一順位,他為了愛付出行動,為了我在他的人生計劃裡做了些改變,卻讓我們倆人因此看到更美好的幸福人生,和1+1的快樂。


第一個朋友說得沒有錯,離開我的男孩是去追求比我更值得的事,他的人生沒有我或許會更美好,第二個朋友說得,是我當時一直想不透卻一直深藏在心裡的聲音:『I want to be someone's first choice.』


那個把我當第一優先的人,也是我的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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