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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可能會很少更新文章,但是臉書會繼續進行。

目前分類:莎拉的生活雜想blah blah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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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新朋友在◆香蕉鬆餅墨爾本和◆柏斯,寂寞機場系列故事留言(很高興認識你們喔)。其實,我有個習慣,就是每次看到有人留言時,不論新舊,我通常會把那篇文章再讀一次,以一個新讀者的姿態,而不再是以說故事人的角度。


「生命不能重來」這句話,「文字」本身就是個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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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的前一天、當天、隔一天有提到,我們隔壁房的室友蕾蒂和她英國男友,我不清楚蕾蒂是哪裡人,看起來像來自中東或是印度一帶的國家,說英文夾雜著英國腔,而她的男友則是英國人。


我們其實還有另一個單人房的印度室友,可是幾乎很少現身,因為他說租這裡的房間只是為了和女友吵架被趕出來時,有地方可以睡覺而已,「狡兔有三窟」應該就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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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或是網誌上,總是會看到許多轉貼關於此類的文章—怎樣的男人才是好男人?會做到以下幾項的才是真正愛妳的好男人!甚至,還要可以從容地回答女人最愛問的十大問題,才算是好男人。


我跟歐約翰先生提過那些關於「女人最愛問的問題」,他主動說要挑戰一下,於是我問他那最經典的問題之一「如果我和你媽媽同時落水,你會先救誰?」他幾乎沒有遲疑的回答:『老實說,我可能連自己都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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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和歐約翰先生去超市買東西,在挑選食物時,看到旁邊一對亞洲臉孔的中年男女在問店員:『透斯特?』


一開始以為他們是在說「Coslow」,一種像是泡菜的沙拉醬,可以塗在麵包上吃,因為很方便,所以我常會買一盒回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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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提到做「可樂雞腿」給歐約翰先生吃,有些朋友就問我食譜,其實這道料理真的很簡單,對我這個「天先不良,後天失調」又廚藝不佳的懶人而言都可以輕易的做出一道色香味美的料理,一定難不倒大家,所以有空可以在家裡試試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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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人都很愛狗,打從有記憶以來,家裡養的狗就沒有間斷過。現在家裡也有4隻狗—寶妮、Mickey、Wasabi、Jaguar。寶妮和Jaguar曾經是流浪狗,Mickey是我老媽不知道哪根筋不對花了5000元去買來的,Wasabi則是老爸的朋友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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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裡,妳告訴我,沒來由的,一首情歌觸動了妳的淚腺。妳以為妳已經好了,看愛情電影不再那麼感傷,聽情歌不再那麼想哭,路上的情侶不再那麼刺眼,過去的回憶不再那麼傷人,妳說,妳可以抬頭看天空了,因為不再覺得整個世界都在嘲笑妳,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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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史蒂芬就要回去德國了,所以等會我們會碰面做最後的「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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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隻黑貓,只要是晚餐時間,我和歐約翰先生在廚房煮飯時,她就跑來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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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網路上讀到一則故事,姑且稱故事裡的她為C小姐,C小姐的男朋友為S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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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Youtube一口氣看完非關命運的單元「刺蝟性格,難接受別人對你好?」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臭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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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孩留言告訴我,她們的失戀故事或是正在愛情中苟延殘喘的無奈,不論是留著淚的,或是已經可以微笑回首看過去的,我都在這些心碎的故事裡和閃閃淚光的倒影中,看到當時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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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約翰先生要我放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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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去紐西蘭之前,我讀到一本和英文學習有關的書籍,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裡頭提到「30歲之後英文聽力會變差」,因為30歲之前的吸收能力強,尤其是孩童時期,可以很快速的適應和分辨出不同口音,這也是小孩子學習語言的速度比我們大人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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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下午在網路上瀏覽文章,看到一篇有趣的文章「男生的腦袋像鬆餅,女生的腦袋像義大利麵條」,出自作者王秀園的書「腦袋也有青春期!」


我迫不及待的想跟歐約翰先生分享:『JOHN,記不記得我跟你說過,男人和女人的大腦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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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生是個大嗓門。


老媽說,我從小就是街頭巷尾都知道的恰查某,因為每次一哭,都像是驚天地泣鬼神,哭個半小時也不會累。老媽還說,我小時後的聲音其實很甜很好聽,像小貓一樣細,可是就是被我哭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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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這是愛爾蘭的古老習俗,因為教徒St. Bridget(註一)抱怨很難等到男人的求婚,所以當時的天主教教徒St. Patrick(在關於愛爾蘭,你不可不知道的10件事(上)裡有提到祂)就特別准許女人可以在閏年,也就是2月29日那天向男人求婚,而據說這天向男人求婚的女孩將可以得到幸福。


後來,這項習俗流傳到大英帝國,蘇格蘭甚至在當時還訂定法律,在當天拒絕女人求婚的男性必須做出補償,送上一個吻,一雙手套或是一件絲質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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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A在一年多前和男友分手了,是男方主動提出的,理由是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所以兩人沒有未來可言,也不想她為了他而放棄自己的理想。然而,對方在分手後很快的又交了一個女友,即使前後時間上有重疊的嫌疑,即使好友A的媽媽到廟裡去問乩童,得到的答案也是「不單純」,但是男方堅持「沒有未來」是分手的主因。


不過最近好友A身邊多了個仰慕者,我在MSN上和她聊起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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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應該要來發「關於愛爾蘭,你不可不知道的10件事(下)」,可是最近剛好看到一些文章,還有身邊朋友的愛情變奏曲,讓我不得不暫時放下「愛爾蘭大使」的任務,想要說說話。


晚上吃了歐約翰先生煮的Chili Con Carne,我一邊喝著熱茶一邊瀏覽部落格的文章,看到一篇談到當女人愛錯了人,愛到不能再繼續愛下去時,她就自然會放棄了。還有另一篇談到很多女人「習慣性」的當受害者,即使身邊的朋友好說歹說,軟硬兼施的想要拉她一把,當事人還是執迷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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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支廣告我很喜歡,Queen的Somebody to love,以前聽到時都會有點激動,總是想,找個人來愛有那麼難嗎?就像歌詞說的…

I work hard every day of my life這一生,我每天都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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